各市、区住建局,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;各施工图审查机构,各工程勘察、设计单位:
为强化我市勘察设计施工图质量监管,完善优化考评机制,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行业整体水平,现就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质量考评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扩大考评范围
在现有建筑工程勘察、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考评基础上,将市政工程勘察,市政工程设计,建筑装饰、建筑幕墙、建筑智能化、轻型钢结构等专项设计项目和单位纳入施工图考评范围,全面考评行业施工图质量。
二、调整考评方式
将建筑工程勘察项目的统计基数,从以项目“项”数为单位调整为以项目基底面积(平方米)为单位,客观评定项目质量优劣。
三、缩短考评周期
将施工图质量考评周期调整为每季度一次,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于每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向苏州市住建局报送相应《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审查汇总表》(详见附件)。
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,请各施工图审查机构高度重视施工图质量考评工作,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各工程勘察、设计单位应加强内审,切实保障施工图图纸质量。
附件:
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0年12月31日